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盐城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科技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简章所称警务科技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科技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共招聘10名,从事科技信息化辅助工作,具体岗位为:
(一)信息中心辅助岗位4名。
(二)视频监控运维辅助岗位4名。
(三)通信保障辅助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涉及户外运维和夜间值班,适合男性;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岗位条件
1、信息中心辅助岗位:4名
职位1、机房设备运维管理2名:计算机或网络专业,掌握Windows、Unix及Linux操作系统及主流厂商服务器的安装、操作和维护;熟悉网络交换设备和服务器配置,了解网络安全相关知识,有相关网络安全行业背景;具有1年以上网络系统与IT系统维护工作经验。负责大数据机房的设备安装、维护等工作,同时承担全市网络设备及局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的日常维修工作。
职位2、系统管理1名:计算机专业,具有2年以上系统集成工作经验。负责系统管理,数据库维护等工作。
职位3、网站及APP开发维护1名:具有1年以上网页及平面设计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美术功底,精通powerpoint、PS、Dreamweaver、Flash等软件操作。负责网站建设维护工作(包括手机端应用)。
2、视频监控运维辅助岗位:4名
职位1、网络运维1名:计算机专业,精通网络技术。负责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的网络规划、配置、管理和维护工作。
职位2、监控平台运维1名:计算机专业,掌握软硬件系统安装部署与调试,熟悉主流安防监控产品使用。负责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工程的项目跟踪、管理及平台运维。
职位3、监控设备巡检2名:计算机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负责对全市视频监控运维、派工、通报及考核。
3、通信保障辅助岗位:2名
职位1、会议系统维护1名:电子或通信工程专业,熟练掌握各类会议系统、屏显系统、音视频矩阵、摄像机操作。负责会议系统维护、操作。
职位2、无线通信保障1名:电子或通信工程专业,熟练掌握无线通信设备技术。负责350兆PDT数字集群系统运维、基站日常维护、应急通信保障及350兆电台日常维护。
遇有岗位间报考人数不平衡情况,出现某岗位测试、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对专业符合要求的人员征得同意后可进行调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取得学历的在校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6、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优先录取条件
具有相关网络、系统认证证书的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填写《盐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粘贴照片,提供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2寸免冠彩照3张。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盐城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处(亭湖区平安路9号)。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于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三)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为闭卷考试。具体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测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知识。
(四)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按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分招聘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六)考察
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遇有考察不合格者,分招聘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月工资4000元左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本简章由盐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5-83220691、0515-832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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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