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盐城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汽车驾驶服务工作,人员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 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服从管 理,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驾驶C1证及以上 和3年以上驾龄。同等条件下,有机关服务工作经历者、部 队复退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㈠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 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及相关佐证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 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 材料。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15日(工作日上午 8: 30至12: 00,下午2: 30至6: 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世 纪大道21号716室)。
联系人:陈彦蓉,咨询电话:86660716、68800716。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 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 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驾驶技能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 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釆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进行,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面试成绩前3名人员进 入驾驶技能考试,总分10。分,60分为及格线。总成绩按 100分计算,两项考试成绩各占5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 如报名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报名者负责。
五、 体检和考察
(一)
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 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
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 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 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 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 聘用
(一)
党组研究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局党组会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接受社 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 格后正式聘用,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 用工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按程序办理 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七、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
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
受聘人员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给予相关工作人员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
0515-80501604 (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37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咨询电话:
0515-86660716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报名表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