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2-05-06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法制助理岗位3人,负责嫌疑人信息采集及安全监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报名起始日为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
1、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2、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3、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4、无纹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
5、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
6、无影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下载《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公开招聘突击队员报名表》(见附件)(附件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22年5月4日至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712办公室(盐城市新都路630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8862016191,83566178。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退役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程序
笔试
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体能测试
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试,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需对照报考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一次性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体检
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参照同等岗位人员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发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
六、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3566091。
本公告由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