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就业困难人员: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有效应对疫情风险,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5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发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盐人社发〔2022〕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发一批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中的我区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2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
①单位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人社中心 单位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前进路43号(原幼儿园院内) 联系人:卞女士 联系电话:18905105018;
②单位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人社中心 单位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8号,新城街道服务中心2楼2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9910010、18205108770;
3、各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招聘,并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4、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合同或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工资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不低于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月);按规定为安置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515—89900553,咨询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03号窗口。监督电话:0515—6882161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特此公告。
附件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应聘审批表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