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亭湖区选聘退役士兵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7-09-01
为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根据盐城市《关于在全市退役士兵中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培养选聘千人计划”的实施办法(试行)》(盐办发〔2017〕51号)精神,现将亭湖区选聘退役士兵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95名,具体选聘岗位及选聘人数见附件。
二、选聘对象
具有亭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三、选聘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服从组织安排,无违纪违法行为;
2.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一般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 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程序
1. 自愿报名与资格审查
(1)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到现户籍所在镇(街道、经济区)自愿报名参加选聘。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在各镇(街道、经济区)退役士兵服务中心。
(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③入伍、退伍、政治面貌、军衔等级、立功获奖、伤残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报名时,现场填写《亭湖区选聘退役士兵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
(4)镇(街道、经济区)对退役士兵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报名人员的德才素质、个人履历、适岗情况等内容;审查情况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征求纪检、公安、卫计等相关部门意见后,镇(街道、经济区)将审查结果向退役士兵本人反馈。
2. 量化积分与自主选岗
(1)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由镇(街道、经济区)根据其服役年限、获奖、伤残等要素进行量化积分,积分办法参照《选聘退役士兵到村(社区)任职量化积分细则》;积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积分相同的以军衔等级高低、军龄长短、任职时间长短依次为序确定名次。
(2)镇(街道、经济区)组织退役士兵按照量化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在公布的招聘岗位中进行自主选岗,直至岗位选满为止。对未按时参加选岗的退役士兵,按自动放弃选岗权利处理。
3. 组织决定
镇(街道、经济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根据退役士兵自主选岗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中,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书记助理,非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主任助理。
4. 公示与组织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在《亭湖报》、亭湖政务网、亭湖党建微信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
5. 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结果适应拟聘用岗位要求的人员,由镇(街道、经济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选岗结束后,如出现退役士兵主动放弃任职的、公示有异议经查实不宜任职的、体检不合格的,均不进行递补。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1.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的报酬分别参照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的报酬标准确定。
2. 退役士兵到农村工作的,参照所在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社区工作的,参照所在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所在村(社区)同类人员确定,待遇与同类人员一致。
六、工作纪律
各镇(街道、经济区)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组织选聘工作;参加选聘的退役士兵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89881018。
各镇(街道、经济区)咨询电话:盐城环保科技城66693906、亭湖经济开发区88183138、新洋经济区69931955、南洋镇68868802、盐东镇82689922、黄尖镇69669115、新兴镇88511238、便仓镇88830328、大洋街道69939818、五星街道89026019、文峰街道69939951、先锋街道68558512、毓龙街道68552907。
监督电话:89881020。
附件:1. 亭湖区选聘退役士兵到村(社区)任职岗位简介表
2. 亭湖区选聘退役士兵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
亭湖区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
培养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