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执法辅助类岗位。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服从管理,无不良行为记录。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三、考试办法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按照实际报名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4.考试总分=面试分数
(二)如报考人数较多,可采用参加笔试+面试办法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1.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3)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姓名致电报名电话查询笔试分数。
2.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含同分者)。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所有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考试总分=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6日
3.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盐城市希望路1号403室。
联系人:祁勇 咨询电话:68088610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体检
(一)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时,若成绩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一)集体研究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召开支队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用工有关规定,与市住建局签约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每年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501635;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0515-80500750;
市住建局组织人事处(机关纪委)0515-88411037。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