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气象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2-11-28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盐城市盐都区气象局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男女不限。主要从事县级气象综合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体貌端正,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工作执行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本科学历及以上,专业理工类,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3)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江苏国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体办理,负责报名、面试、体检及录用等相关招聘工作。
1、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如具备共产党员身份,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报名地点:江苏国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4号楼1102)。
联系人:杨丽秋、朱春燕,咨询电话:0515-88261099、88265188,18936317708、18961968889。
报名人员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报名人员负责。
2、考试:对报名人员组织面试,由江苏国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待定)。
3、体检:按有关标准对上述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4、聘用: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由盐城市盐都区气象局下属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有关事项
1、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不少于2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2、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薪酬待遇参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
本次招聘由盐城市盐都区气象局纪检组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88417892;
监督电话:88209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