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都区大冈镇社会治理局现面向本镇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
1、招聘岗位:大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2、招聘人数:3-4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能够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的大冈镇退休干部,热心人民调解事业,对有信访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65周岁以内,女60周岁以内(以报名起始日为限)。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过法论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一2023年4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冈镇综治中心。联系人:杨建平,联系电话:13382618389.
3、报名材料。报名者须填写《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报名表》并携带:1.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2.身份证;3.户口簿;4学历证书;5.参加工作后与调解工作有关的获奖证书等。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1、2023年4月8日-10日报名,同时由大冈镇社会治理局在本镇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
2、2023年4月11日在镇纪委、组织办监督下,由镇社会治理局组织面试。
3、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都区大冈镇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用工方式和薪酬
1、用工方式。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大冈镇社会治理局签订劳务合同。
2、薪酬。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拟由大冈镇社会治理局发放每月生活补贴,不再另行发放其他绩效、保险、定岗补助、工会福利等待遇补助。拟招聘人员所有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8800836。
附件:大冈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报名表
盐都区大冈镇社会治理局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