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为加快提升全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2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填写《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r@dfhrc.com。联系人:王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515-68038016、0515-68820823。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核
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50%。考评内容以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每个岗位按照考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人选。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岗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六)递补
因个人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则按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劳务派遣性质,人员到岗后,享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自主聘用编外人员待遇,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受聘人员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有关规定的,按政策要求兑现相关补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5—6882161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附件: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