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共同发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在盐城工作或居住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2.关心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4.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具备履行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5.具有医药、法律、财务、信息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1.参与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召集的社会监督员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宣传、培训、检查活动;
2.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医疗保障知识;
3.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保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
4.对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等情况进行监督;
5.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
6.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7.密切联系群众,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日常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8.参与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义务监督活动;
9.受邀参加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组织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相关工作;
10.听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等方面情况的通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至5月29日。
2.报名方式:符合选聘条件并志愿参加此项义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下载附件《盐城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发送到yc_ybjjdc@163.com邮箱进行报名,也可在工作日期间到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处(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8811室),领取报名表现场报名。
联系人:闫学彦 联系电话:0515-80500811
五、聘用管理
被确定聘任的社会监督员,由市医疗保障局颁发聘书,聘期两年。聘任期内,市医疗保障局按照《盐城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进行管理。
附件:盐城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