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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湖县部分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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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23-05-12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盐城市建湖县部分学校决定赴高校招聘教师35名,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建湖县部分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得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 发布信息。
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建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有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 组织报名。
(1)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jhxjyj2023@163.com(邮件名: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上传材料须提供本人下列材料复印件:
①《江苏省建湖县部分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贴有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2021及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签的除外)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签的除外)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Z001、Z002、Z003岗位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承诺于聘用后3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承诺于2023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3. 现场确认。
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5月20日上午10:00前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现场填写报名表,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研究生院23C号楼101C教室(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联 系 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515-86232117,13770211168
应聘人员现场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和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其中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名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 现场面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左右(包括上微型课和答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其中:微型课占70%,答辩占30%。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微型课得高分的入选,仍然同分的加试决出名次)。
5. 体检及考察。
建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4)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其它说明
1.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2. 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0600072。
3. 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6232117。
附件1:江苏省建湖县部分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建湖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