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现根据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矛盾调处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2.年龄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8日至1993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会使用电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
5.为人公道正派,遵守工作纪律,善于做群众工作;
6.可以长期、稳定居住在盐城市区;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不得申请;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人员;行政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以下人员可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法律工作或人民调解工作经历的;
2.具有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
3.具有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或街道社区等基层工作经历的。
二、工作职责
1.依法受理和调处本辖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及相关部门委托转办的矛盾纠纷;
2.做好调解档案的制作、归档,矛盾纠纷数据汇总统计、分析研判、信息上报及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
3.协助做好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培训、指导等工作;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yancheng.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kfqzzb811@163.com)。
邮寄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B2幢916室(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82号;邮编:224007)。联系人:胡清奇;联系电话:0515-88320886。
3.资格审核:按照有关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七、待遇保障
参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工标准。
八、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18252222510
附件:《报名登记表》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矛盾调处中心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