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科技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科技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9名,主要从事展厅科普讲解和展品日常管理。
工作地点:盐城市科技馆,工作时间:每周三—周日(含春节除外的法定节假日)。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热爱科普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交流,普通话流利;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2.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盐城市科技馆四楼A4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89901313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依据招录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录资格。
四、组织考试
根据专业特点,考试采用面试和技能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技能实操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取前27名(末位同分者同入)进入技能实操测试;不足27名的,按实有合格人员数进入技能实操测试。技能实操采用实地科普讲解的方式,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技能实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报名人员负责。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技能实操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百分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实操成绩高者。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一)报请党组研究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与盐城市科技馆签约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不低于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凡违反招录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1611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0515–80500750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