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58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亭湖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应届”,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⑷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⑹亭湖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医务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安排
0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行政办公区办公室1(盐城市亭湖新区中亭路66号)。
0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填写《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①《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岗位要求提供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⑤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现场进行审核并反馈。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报名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的办法进行(01、02、04岗位采取直接专业面试的办法进行),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如01、02、04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该岗位将先组织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分数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面试人选。
2.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能力,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计分;其他岗位按岗位表中注明的笔试成绩×50%+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50%计分。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亭湖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6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515-68825235 (区医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5-66692608(区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报名表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