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盐都区城市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城管协管人员2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3日—2005年10月27日之间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身体健康,体能测试合格,取得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23日之后出生)。
岗位二:城管执法车辆驾驶员1名。年龄18周岁以上、37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3日—2005年10月27日之间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驾龄3年以上,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无不良驾车习惯,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以上记录;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23日之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盐城市盐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科办公室(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住建大厦3楼306综合科室)。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咨询电话:0515—88580771。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好的《盐都区城市管理局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4)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6)无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证明。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须本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等候通知,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二)资格审查
盐都区城市管理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1.专业测试。城管协管人员进行理论和体能测试,总分100分,其中理论测试30分,体能测试70分,体能测试标准及要求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城管执法车辆驾驶员进行理论测试和驾驶实测,总分100分,其中理论测试30分,驾驶实测70分。专业测试设立60分合格线。
2.面试。专业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
专业测试和面试由盐都区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专业测试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后,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岗位标准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发放。聘用人员由盐都区城市管理局管理使用,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续聘协议。
七、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8585880。
附件:盐都区城市管理局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
盐城市盐都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