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招录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体型端正。
3.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普通话水平较好,有C1及以上驾驶证,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及常用办公软件,能进行视频拍摄、剪辑、制作。
4.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专业、心理健康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有户外拓展师、社工师、心理健康咨询师等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优秀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手机号码)发送材料到指定邮箱:46481439@qq.com。
(三)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815583837。
(四)需提交的材料:《盐城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招聘报名表》(表格从附件中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证书及获奖情况以扫描件形式提交。
由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核
(一)考核方式及时间:面试由我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待定。
(二)考核内容及权重:自我介绍20%、职业访谈50%、情景问答30%,满分合计100分,设招录最低合格线60分,得分保留一位小数。
(三)所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若未达1:3,考虑核减至1:2开考),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1.按招录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尾数同分,取“职业访谈”得分高者。)
2.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费用自理。由我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含资格复核)。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招录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用工有关规定,与盐城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签订为期不低于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按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正式录取后,待遇按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其他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八、招录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501628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0515-80500750
盐城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0515-88228693
附件:盐城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招聘报名表
盐城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