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失信、违法犯罪行为等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2.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二)岗位要求
1.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要求:
(1)已退休人员,熟悉国家工资分配及职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水平;
(2)熟悉集体协商业务,对集体协商工作有一定研究或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原则上要有工会、劳动人事、司法调解一项及以上工作履历,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群众工作能力,有劳动关系金牌协调员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者优先;
(4)身体健康,能胜任集体协商工作指导等任务;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承担调查研究、信息报道等工作;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对聘任方负责;
(8)年龄不超过65周岁。
(9)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考勤结果将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2.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岗位要求:
(1)熟悉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水平;
(2)专科学历以上,有一定文字功底,会使用办公软件;
(3)熟悉安全生产检查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一定研究或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4)原则上聘用从事过工会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退休人员;
(5)身体健康,能胜任出差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6)遵纪守法,对聘任方负责。
(7)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考勤结果将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工作补贴3000元/人/月,绩效考核奖不超过1000元/人/月(根据年度工作情况考核后发放)。
2.为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近两年体检报告、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市总工会组织部(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城投商务楼9楼8931室)
4.联系电话:0515-80981133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依据招录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录资格。
四、考试
1.考试由采取笔试和面谈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笔试: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笔试结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测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若未达到比例按实际通过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谈测试人员,电话告知考生笔试成绩。
4.面谈测试:采取面谈的形式,面谈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谈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百分制)。
6.参加笔试、面谈测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面谈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报名人员负责。
五、录用
(一)集体研究。市总工会相关用人部门根据笔试、面谈结果并岗位要求提出人选建议后,报党组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二)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进行递补。
(三)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市总工会签订为期二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已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68022931(市总工会机关纪委)
0515-80501611(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报名表
盐城市总工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