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
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编外工勤岗,主要从事救护车驾驶、担架员及急救辅助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服从管理,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B照及以上者。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学历认证结果证明)、其它材料(本人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 至17:30)。
3、报名地点: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办公室(盐城市盐马路55号508室)。
联系人:王丹,徐澍;咨询电话:88582123、88582121。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依据招录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考核、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不设开考比例,体能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实践技能操作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报名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报名者负责。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招录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体能考核。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取前10名参加体能考核(含末位同分者),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录单位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考核主要根据岗位需要,测试应聘者身体素质是否能胜任急救驾驶员工作,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实践技能操作。体能考核合格者,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驾驶操作技能,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4、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50%、实践技能操作占50%,体能考核结果仅作为能否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的依据,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一)研究确定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中心党总支委员会确定拟招录人员,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备案。
(二)公示
拟招录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录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被录用人员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
监督电话:
0515—88238655(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50(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咨询电话:
0515—88582123(市急救医疗中心办公室)
附件: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报名表
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