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8名(其中市中心3名,盐都分中心2名,亭湖分中心3名);
盐城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3名。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招录所需专业,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电话告知审核结果、笔试时间、地点。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网址:https://www.ychr.com/job/260781
(二)报名须提供材料:
1.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
5. 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 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文字能力,笔试总分100分。
2.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综合计分,由高到低根据岗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一)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公示无异议,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与单位签约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两年期劳动合同结束后,根据已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录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5-88552866(刘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0820(市医保局机关纪委)
0515-80500750(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附件1: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岗位表
附件2: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