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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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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7-12-22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应聘条件
1、具有阜宁籍贯,思想端正,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管理;
2、遵守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品貌端庄,语言表达能力、与人沟通能力较好,能适应检察工作需要;
4、新媒体岗位人员一般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其它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等(具体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广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阜城大街45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填写附件二:《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媒体和文秘如有相关作品可一并带来。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科目和时间
1、采取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考试科目(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1) 新媒体运营:岗位技能测试
(2) 网络管理:岗位技能测试
(3)文秘:命题作文
3、时间安排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月3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盐城广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阜城大街45号)
(2)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应聘合格者,按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新媒体运营岗位和网络管理岗位: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2、文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者以技能测试(笔试)分数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协同盐城广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广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由于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盐城广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根据《阜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核定的专业技术岗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8912569173
联 系 人:顾 斌
六、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7260178
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盐城广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