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18年招聘简章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8-04-03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盐城工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放宽至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发布公告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2018年6月28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rsc@ycit.cn和相应学院联系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时间: 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6月28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若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并备一套复印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和2017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科研业绩材料须提供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
(二)考核程序
考核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核心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相应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试讲、面试均合格后,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教学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试讲、面试结束后,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盐城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2.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引进人才专业方向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学科、专业及方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流体机械及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二)引进人才待遇
A类博士等级:一档
引进待遇: 总额90万元~80万元,包括安家费70万元,科研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对引进人才现有成果的评价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本学科SCI一区论文1篇;
2.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2篇;
3.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3篇;
4.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2篇和EI论文3篇;
5.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2篇和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排名前2);
6.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件(排名前2);
7.参与完成国家级项目2项(排名前2);
8.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称号。
8年服务期内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指标: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1项;或以盐城工学院为前五单位且个人排名前1/2获得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三大奖)1项。
2.发表本学科SCI一区论文1篇;或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2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1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件;或发表本学科EI论文4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件。
3.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资助项目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1部。
A类博士等级:二档
引进待遇: 总额80万元~70万元,包括安家费60万元,科研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对引进人才现有成果的评价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1篇;
2.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2篇;
3.发表本学科SCI四区论文3篇;
4.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1篇和EI论文2篇;
5.发表本学科SCI四区论文2篇和EI论文4篇(或排名前3授权发明专利1件);
6.发表本学科EI论文6篇,授权发明专利1件(排名前3);
7.参与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排名前3)。
8年服务期内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指标: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1项;或以盐城工学院为前五单位且个人排名前1/2获得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三大奖)1项。
2.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1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发表本学科EI论文4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
3.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资助项目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1部。
A类博士等级:三档
引进待遇(单位:万元): 总额70万元~60万元,包括安家费50万元,科研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对引进人才现有成果的评价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1篇;
2.发表本学科SCI四区论文2篇和EI论文2篇;
3.发表本学科EI论文5篇;
4.发表本学科EI论文4篇,授权发明专利1件(排名前3);
5.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件。
8年服务期内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指标: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1项;或以盐城工学院为前五单位且个人排名前1/2获得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三大奖)1项。
2.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2篇(或SCI四区论文3篇)以上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发表本学科EI论文4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
3.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资助项目1项;或社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1部。
说明:
1.安家费兑现方式:①引进人员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后,首付安家费总额的40%;②若服务期前三年获得国家级项目,兑现安家费总额的30%;③若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前三年内未获得国家级项目但在服务期内获得国家级项目的,待其服务期满后发放安家费总额的30%;④在服务期内完成盐城工学院A类博士相对应的考核指标后,兑现剩余部分安家费;⑤若服务期8年内没有完成相对应的考核指标,剩余安家费不再发放。
2.“引进人才现有成果的评价标准”中论文成果均不含会议论文,并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为准;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仅作参考;论文分区情况以科技查新(中科院JCR大类分区)为准。
3.“8年服务期内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指标”中,除特别注明项之外,其余所有成果均须以盐城工学院为第一单位,项目成果均须以本人为负责人,论文(论著)成果均指本人为第一作者(著者)且不含会议论文,发明专利均指本人为第一发明人。
4.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人才办:0515-88298600,0515-88168891
联系人:方老师,董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 0515-88168179 or 15851086756
电子邮箱:ycitwjl@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027
联系人: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