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执行辅助人员10人(男性7人,女性3人);信息化保障岗位人员1人(限男性);审判岗位辅助人员2人;档案扫描岗位人员2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分配;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3年5月1日至1998年5月1日之间);
3、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色盲等;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执行辅助岗位: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中),体能达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2、退伍军人、法律专业者优先录用;
(二)信息化保障岗位:
1、计算机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计算机相关工作经验;
2、精通windows操作系统的安装、配置、升级、故障排除等技术,精通PC、电话、网络端口等硬件维护技术;
3、熟悉音响、视频类设备、会议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熟悉局域网、广域网的规划部署及日常维护工作;
4、熟悉H3C产品配置,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经验和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5、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审判辅助岗位:
1、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计算机速录技能;
3、具有法律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档案扫描岗位: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计算机等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有档案扫描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北楼办公楼五楼)。
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下载地址见末页)一份。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录人数,则招聘职数按报名资格合格人数减1的方法确定,直至取消本次招聘。
2、录用办法及流程
(1)技能测试
执行辅助人员测试身体素质、应变能力及抗压能力,测试科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信息化保障岗位人员及档案扫描岗位人员测试实务操作能力。
审判岗位辅助人员测试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2段录音,每段时长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20字/分钟,150字/分钟,根据记录的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2)面试
执行辅助人员、信息化保障岗位人员、审判岗位辅助人员、档案扫描岗位人员根据技能测试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最高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最终考察(政审)人员,经考察(政审)合格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体检标准参考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待遇与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盐都区人民法院工作,享受本院同等合同制聘用人员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8425055
附件: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