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弥补警力不足,强化社区基础工作,阜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从事流动人口管理、重点人员稳控和治安基础管控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人数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招录30人,其中男性20名,女性10名。
二、招录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辅警工作。
2、本人违法犯罪记录、其直系亲属重大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残疾、传染性疾病等。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会电脑操作,退伍军人优先。
5、年龄在22—45周岁。
三、招录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20日。
2、报名地点:阜宁县公安局五楼502室,联系人:邹秋娟,联系电话:87324455。
3、报名须知: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四、招录形式和待遇
经资格审查、体检、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适应辅警工作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五、招录人员待遇
正式录用后,严格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实行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基础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对绩效考核突出的辅助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五险一金公缴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政策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