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医院是我市唯一一所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全市医疗资源发展规划,该院南扩工程已列入2017年度全市重点工程实施项目,并在年底将新建一幢10万平方米的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急需引进一批高层次实用型急缺人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医院发展需要,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5、本市公立医院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3月23日至4月7日(周六日、清明假期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15-88166308
报名地点:详见《盐城市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盐城市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未毕业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业方向证明、在校成绩单;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专业方向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如有发表的国家级及省级论文、科研项目(成果)材料、表彰奖励证书请一并提交。(③、④、⑤均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形式进行,由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聘用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中医院组织考察。
2、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7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应届毕业生岗位连续两次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岗位执业资格的,自动中止聘用关系。
5、2017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662316(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0515-68608306(盐城市人社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
0515-88198304(盐城市人社局事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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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