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儿童福利院面向全市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盐城市儿童福利院
二、招聘岗位
1、护理员:3-5名
2、炊 工:2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民政事业和社会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党员优先)
2.体貌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岗位需要的业务工作能力。
3.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工作执行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4.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可以适当放宽)。
(二)岗位要求
初中及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本市户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实施,具体负责报名、政审、面试、体检及录用等相关招聘工作。
1.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记录政审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具备共产党员、有相关证书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报名地点:盐城宏太劳务有限公司(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4号楼801室) 时间:2018.9.20-2018.9.30 。
2.考试。报名人数超过3人,组织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3人(含3人)以下,组织面试。由盐城市儿童福利院组织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3.政审。政审主要审查招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4.体检。按有关标准对上述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聘用。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由儿童福利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办理社保手续。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等各种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88425112
盐城市儿童福利院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