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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科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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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9-02-23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一、招聘人数、岗位
1、共招聘2人,从事视频拍摄制作、方案策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没有其他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2、志愿从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意思维、创新能力和工作主动性、团队合作意识。
3、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科(含)以上学历。持c1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及具有视频剪辑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岗位条件
1、摄影、摄像、美术、设计、数字影视、广告或相关专业毕业,一年以上影视摄制相关工作经验。
2、独立完成影片后期制作,有剪辑和制作各种风格网络视频经验者优先。
4、熟练掌握专业摄像装备,熟练运用灯光,会使用视频制作软件等进行后期剪辑。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认真细致。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者填写
《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报名表》
于3月15日前发至邮箱:704574510@qq.com,如有相关作品可一并发送。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作品到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军东路82号北楼305室)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
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录用
由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和考察,不符合条件人员由排在后面的人员递补,录用试用期两个月。
四 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要求,以及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
按照注重实干实效实绩的导向要求,影视制作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2500+考核工资1000。上述工资不含五险一金。
联系人:夏警官 18351288077
本简章由盐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