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消防改制转隶过渡期队伍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等工作不受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会办会研究决定,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取得驾驶证,卫生职业资格证书,厨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五)队员全部为男性。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有体育特长者优先录用;
(六)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地点及任务
人员工作地点根据本人意向工作地选择报名地址,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到各县(市、区)消防大队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救援任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方式:主要采取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本人自愿,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如实填写《盐城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简历卡》(见附件1),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三)报名地点:盐城市消防支队四楼专职队指导科或各区、县报名(地点详见附件3)。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2、《盐城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简历卡》;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要求于6月7日8: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市消防支队专职队指导科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均通过后,按照消防支队通知要求上交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四、人员聘用及待遇
(一)拟录用人员由盐城市消防支队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成绩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择优录用购买服务用工人员。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正式录用后月工资3800元,其中月绩效800元,工资逐年递增,额外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免费提供食宿、被装。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和被装,日常工作按规定着统一的制式服装。
(四)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每月休息6天。
(五)单位每年免费组织一次体检。
五、队伍管理
队伍管理秩序规范,市消防支队负责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征招工作,新征招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集中开展岗前培训,搞好思想教育,确保队员业务技能熟练,能够尽快胜任本职工作,融入消防指战员生活。
六、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咨询电话0515-83568161,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40至11:20,下午14:20至17:20。
特此公告。
附件:
1、盐城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简历卡
2、盐城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计划表
3、盐城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征招报名地点
4、盐城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盐城市消防支队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