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投集团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20名

发布日期:2024-10-11  (此信息已过期)
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市城投集团”)是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一档企业。现根据集团下属子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录人员为市场化用工,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无不良诚信记录、违纪违法记录。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城投商务楼1445办公室(世纪大道19号),联系电话:0515-80501542。
3.报名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接受咨询。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2024年盐城市城投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签名。境外取得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4.报名资料由公司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对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公司将另行通知(电话或短信方式)考评时间及地点,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单独通知。

五、应聘考试程序
1.在市城投集团官网等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岗位2、岗位6-1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核的办法,开考比例设置1:3,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各占50%。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同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笔试结合面试总分数排名,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考察人员;如总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总分100分,设70分为合格线,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岗位1、岗位3-5,采取二轮面试考核的办法,开考比例设置1:3。在第一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同分同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第二轮面试分数排名,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考察人员;如第二轮面试成绩相同时,增加新一轮面试评估。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设70分为合格线,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通过考核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程序。经集团党委会研究,按招录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不设递补程序。
4.考察、体检合格,对拟聘用人员在市城投集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公司审议录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录用人员首次签署聘用合同期1年,设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转正,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各所属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附则
1.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市国资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6661279,0515-80501548。
2.本招聘公告由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市城投集团下属子公司招聘岗位
附件2:2024年盐城市城投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