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3名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为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充实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择优聘用,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护理专业技术人员3名
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取得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资格。
(六)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与原单位有服务期约定的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0日下午17:30前止。上午时间:8︰00—11︰30 ;下午时间:14︰00—17︰30。
3.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综合楼三楼办公室(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步南路8号),联系电话:0515-88891778。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护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办法进行。
1.笔试: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上午8:30-10:30。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考试形式为护理技能操作。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下午14:30-17:30。
3.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五、聘用程序
一、体检。根据考试分数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分数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与单位签订编外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六、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0515-88891778。
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七、监督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515-68552867
原文来自: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择优聘用,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护理专业技术人员3名
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取得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资格。
(六)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与原单位有服务期约定的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0日下午17:30前止。上午时间:8︰00—11︰30 ;下午时间:14︰00—17︰30。
3.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综合楼三楼办公室(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步南路8号),联系电话:0515-88891778。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护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办法进行。
1.笔试: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上午8:30-10:30。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考试形式为护理技能操作。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下午14:30-17:30。
3.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五、聘用程序
一、体检。根据考试分数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分数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与单位签订编外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六、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0515-88891778。
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七、监督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515-68552867
原文来自: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